園區政策
一、入駐條件
1.符合光電子產業方向;
2.具備項目所需要的一定資金,注冊資本真實;
3.生產工藝先進,無三廢或環保測評達標;
4.項目或產品來源清晰、真實,技術水平先進,工藝條件成熟,具備商品化、產業化的條件;
5.有較可行的盈利模式,市場發展潛力大,預期的經濟效益顯著;
6.經營團隊熟悉本技術領域或行業的發展,對技術或產品定位清晰,并具備一定的市場開拓能力;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技術團隊具有實施轉化本項目技術的能力。
二、入駐企業享受政策和待遇
1.入駐企業享受國家、省市區對孵化器的優惠政策,孵化器公司免費協助辦理相關手續;
2.孵化器公司免費為企業新公司工商注冊、稅務登記及變更、風險投資及其他融資、成果轉化等提供咨詢服務;為企業提供工商代理、財務代理等服務。
3.為入駐企業提供研發、生產、辦公等用房,并給予一定的用房優惠;
4.為入駐企業提供集中組織開展項目對接、推介、融資、參展、來訪交流、網站宣傳等活動;
5.為企業拓寬項目信息渠道,協助申報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各類國家、省、市有關項目;
6. 為在孵企業籌劃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;
7.入駐企業優先并優惠享受“吉林省光電子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”資源;
8.對成長性好的有需求的企業可以提供孵化基金支持;
9.協助成長性好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展開資本運作。